先说结论:入籍(Naturalization,N-400)的居住要求有四条,缺一不可。持绿卡满 5 年(与美国公民结婚的满 3 年);这 5 年里连续以美国为居住地;这 5 年里实际在美国境内的时间不少于 30 个月(3 年规则为 18 个月);递交前在申请的州住满 3 个月。年限算够的,最早可以提前 90 天递交。
很多人只记得“绿卡满 5 年”,忽略了后面三条,面谈时才发现年限要重算。下面逐条说清楚。
5 年和 3 年从哪天算
从绿卡上的 Resident Since 日期算起,满 5 年即可。通过 3 年规则申请的,要同时满足:配偶在这 3 年里一直是美国公民;两人在这 3 年里一直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;递交时和宣誓时仍是夫妻。配偶入籍不到 3 年,或者分居的,只能按 5 年规则算。
提前 90 天:法规允许在满 5 年(或 3 年)的日期前 90 天递交,移民局网站有提前递交计算器。提前超过 90 天递交的会被拒,规费不退。提前递交只放宽了年限这一条,其他条件在递交时都必须满足。
连续居住和实际居住的区别
连续居住(continuous residence)看的是您有没有一直把美国当作家:住址、工作、报税、家人都在美国。实际居住(physical presence)是纯算天数:申请前 5 年里人在美国境内的天数加起来要够 30 个月,也就是说累计离境不能超过 30 个月。
N-400 要求列出最近 5 年每一次离境的日期和天数。建议先从 CBP 网站下载出入境记录,再对照护照上的印章,把每次行程列成表。记错日期是面谈时最常见的问题之一。
单次离境超过 6 个月
一次出去 6 个月以上、不满 1 年,法规推定您中断了连续居住,除非您能证明期间没有放弃美国的家。可以用的证据包括:
- 美国的工作没有辞掉,也没有在国外就业
- 配偶子女留在美国
- 美国的住房一直保留,自己能随时回去住
- 继续以美国居民身份报税
证据不够的,这段离境就会把年限打断。按移民局的计算方法,回美后要等满 4 年零 6 个月才能再申请(3 年规则为 2 年零 6 个月),因为到那时这次离境已经落在 5 年审查期之外。
另外,持绿卡期间为了免税而以非居民身份报税的,会被推定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。这一点和入籍、保绿卡都有关。
离境满 1 年要重新计算
单次离境 1 年或以上,连续居住自动中断,没有解释的余地。回美后最早要等 4 年零 1 天才能递交;这时那次离境仍有几个月落在 5 年审查期内,拿不出上面说的证据的,实际要等到 4 年零 6 个月。期间不能再有超过 6 个月的离境。
出境前办了回美证(Reentry Permit,I-131)的,可以保住绿卡,但保不住入籍的年限计算,这是两套规则。只有为美国政府、美国公司海外机构或宗教组织派驻国外工作的人,可以用 N-470 申请保留居住,一般家庭探亲、照顾老人不适用。长住国内怎么保绿卡,见 绿卡持有人回国长住。
州内住满 3 个月
递交前必须在申请所在的州(或移民局辖区)住满 3 个月。刚从外州搬到加州的,要住满 3 个月再递交;这 3 个月可以算在提前 90 天的窗口里。递交后搬家要在 10 天内向移民局报地址,面谈地点会跟着变,做法见 搬家后 10 天内报地址。
递交前再查一遍这些条件
- 年满 18 岁
- 最近 5 年(或 3 年)品行良好:按时报税或与 IRS 有还款安排、支付子女抚养费、没有登记投票或自称公民、没有法律规定的刑事记录。2025 年起移民局对品行的审查更全面,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律师
- 男性在 18 到 26 岁之间在美国居住过的,要完成兵役登记
- 英语读写说和公民常识考试,详见 2025 年新版入籍考试
我们办理入籍申请 N-400 时,会先逐条核对这些条件,把出入境天数算清楚再递交。
常见问题
绿卡刚满 5 年,但去年回国住了 8 个月,现在能申请吗?
这次离境会被推定中断了连续居住。如果您能提供工作、住房、家人留在美国的证据,可以递交并在面谈时说明;证据不足的,建议等到回美后 4 年零 6 个月再申请,或者先咨询律师评估。
累计离境没超过 30 个月,但每次都是 5 个多月,有问题吗?
单次不超过 6 个月不触发推定,但频繁长期离境会让考官怀疑您是否以美国为家,面谈时可能被追问工作、住址和报税情况。
和公民配偶结婚满 3 年,但配偶入籍只有 2 年,可以用 3 年规则吗?
不可以。3 年规则要求配偶在这 3 年里一直是公民,这种情况要等配偶入籍满 3 年,或者按 5 年规则申请。
出入境天数去哪里查?
CBP 网站可以查最近几年的 I-94 出入境记录,再配合护照印章和机票记录核对。中国出入境记录也可以通过国内公安机关申请。
你们怎么收费?
N-400 代办服务费 $500,含资格核对、出入境记录整理、填表、递交和面谈准备说明,规费另付。